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制作许可证”):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年检,可能面临许可证作废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检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地方单位)
✅ 四、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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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并提交: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报告表》
- 上传相关材料(PDF或图片格式)
✅ 五、所需材料(以2025年为例)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说明 |
|---|---|---|
| 年检报告表 | 系统填写并盖章 | |
| 营业执照副本 | 需加盖公章 | |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清晰完整 | |
| 年度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 如合同、播出证明、片花等 |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
✅ 六、年检结果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通过 | 可继续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限期整改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问题 | 可能吊销许可证 |
⚠️ 七、未年检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列入失信名单,影响法人征信
✅ 八、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1日前:准备材料,核对系统账号
- 1月1日-2月15日: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
- 2月16日-3月15日:等待初审,补交材料(如有)
- 3月31日前:完成年检,下载回执
📌 特别提醒
- 2025年起,部分省份试点“自动年检”(如无违规、材料齐全)
- 外资、合资机构需额外提交股东结构说明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检每年都必须做,不等于换证
📞 咨询方式
| 地区 | 咨询电话 | 官网 |
|---|---|---|
| 国家广电总局 | 010-86091707 | https://www.nrta.gov.cn |
| 北京广电局 | 010-65159051 | https://gdj.beijing.gov.cn |
| 上海广电局 | 021-24022120 | https://gdj.sh.gov.cn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公司类型(国企/民营/合资)、是否首次年检,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检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