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文化传媒公司
- 动画、纪录片、综艺节目制作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有无违法违规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未通过的有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注销许可证 |
⚠️ 四、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未制作节目怎么办? | 可以年审,但需如实填写“无节目制作”,不影响年审结果。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审吗? | 不能,过期即失效,需重新申请新证。 |
| 年审失败会怎样? | 许可证被注销,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避免信息泄露或虚假材料。 |
✅ 五、年审通过后
- 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 无需换发新证,原证继续有效
- 建议截图或打印年审合格页面,作为备案凭证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写,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 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获取最新通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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