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也叫“年报”或“年度审核材料”。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左右(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官网) |
| 材料提交截止 |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略有差异) |
| 审核结果公布 | 6月前后(未通过将被列入异常或注销) |
✅ 三、年报所需材料(节目制作类)
以下材料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年度工作报告(含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财务状况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剧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如编剧、导演、制片人等)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补充材料(如合作平台证明、播出证明等)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被注销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五、操作入口(官方)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登录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 进入“年度审核”模块 → 填写并提交材料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虚假业绩或数据将被追责。
- 咨询当地局:各省广电局可能有细化要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或查看官网通知。
📌 示例:某省年报通知截图(2025年)非真实):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未按期提交将依法注销许可证。”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哪类许可证,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最新年报通知链接和模板下载地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