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系统为准)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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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经营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被处罚、违规记录
股东结构 是否有外资、股东变更等

✅ 四、年报流程(简要)

  1. 登录系统
    网址:https://zwf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2. 填写年报信息
    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部分地区要求)。

  3. 提交并等待审核
    提交后由属地广电局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年报。


⚠️ 五、注意事项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续期、项目申报、招投标等。
  • 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吊销许可证。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续期手续,年报是续期的重要参考依据。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提交。
  • 若机构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不能直接忽略。
  • 如不确定是否需年报,可联系属地广电局市场科或政务窗口确认。

📞 七、联系方式(示例)

地区 咨询电话
北京 010-86091234(北京市广电局)
上海 021-24022222(上海市文旅局广电处)
广东 020-37855000(广东省广电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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