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大多数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z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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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专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版权纠纷等 |
✅ 五、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截图保存:提交后务必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PDF,作为凭证。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申请换证,未完成年报将不予受理。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
| 登录不了系统? | 检查法人账号是否注册、是否绑定许可证编号。 |
| 公司注销了还要报吗? | 注销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无法办理注销手续。 |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 登录 https://z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模块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下载回执PDF,存档备查
- 如有疑问,联系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
📌 附加提醒
- 2025年年报已结束(截止3月31日)
- 2026年年报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启
- 如果你是2025年新领证的机构,明年才需要首次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