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大多数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z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专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版权纠纷等

✅ 五、注意事项

  1.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3. 截图保存:提交后务必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PDF,作为凭证。
  4.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申请换证,未完成年报将不予受理。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年报怎么办? 立即补报,并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登录不了系统? 检查法人账号是否注册、是否绑定许可证编号。
公司注销了还要报吗? 注销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无法办理注销手续。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1. 登录 https://zw.nrta.gov.cn
  2.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模块
  3.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4. 下载回执PDF,存档备查
  5. 如有疑问,联系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

📌 附加提醒

  • 2025年年报已结束(截止3月31日)
  • 2026年年报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启
  • 如果你是2025年新领证的机构,明年才需要首次年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4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