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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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首页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业务开展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投诉、版权纠纷等 |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开展业务,也必须登录系统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截图留档:建议填报后截图保存提交成功的页面,作为凭证。
- 换证提醒: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申请换证,年报是换证的前提。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法人/机构被限制申请新证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登录系统(如忘记密码,可联系注册地广电局重置)
- 填写2024年度数据
- 提交并打印《年度报告表》
- 将盖章扫描件上传(部分地区要求)
- 关注系统状态是否显示“已审核”
✅ 八、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
- 额外提交纸质材料
- 或通过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同步申报
建议:拨打注册地广电局电话确认是否有地方补充要求。
📞 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联系注册地广电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IE11或360兼容模式)或错峰访问 |
| 已注销公司还需年报吗? | 不需要,但需先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模板(Excel或Word),或者帮你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合规,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