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2025年年检的核心要点和操作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不含播出机构、传输机构):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无论是否开展实际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2025年年检时间(预计)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系统开放 | 2025年3月1日 |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开放填报 |
| 截止提交 | 2025年3月31日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列入异常名录 |
| 省级初审 |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 各省广电局审核材料 |
| 总局复核 | 2025年5月1日-5月31日 |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公示结果 |
✅ 三、年检方式
全程线上办理,网址:
👉 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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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需材料(电子版上传)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业务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无业务也需零申报)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无需审计) |
| 持证人员情况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上传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记录)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系统提供,需盖章上传 |
| 许可证扫描件 | 正副本均需上传 |
✅ 五、常见“不通过”原因
- 未按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 人员不符合要求(少于3名专业人员或社保断缴)
- 虚假申报(如虚构节目、伪造财务报表)
- 连续两年无业务且未说明合理理由
✅ 六、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法人、股东再注册新公司)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版)
- 2月底前:登录系统核对机构信息、密码
- 3月1-15日:填写年报、上传材料(避开高峰)
- 3月16-20日:联系省级广电局确认初审状态
- 4月1日后:关注系统状态,如“退回修改”及时补正
- 5月底:查看总局公示的“年检合格名单”
✅ 八、特别提醒(2025年新变化)
- AI生成内容需单独申报:如使用AI合成主播、虚拟演员,需在报告中单列说明
- 短剧类节目需备案号:2024年起,所有微短剧需先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备案号,否则不计入有效业绩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咨询电话
- 省级广电局传媒处(如北京局:010-86091111)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到具体联系人+电话+材料模板,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