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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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主要填写项)

项目类别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业务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五、未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曝光
连续两年未报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建议操作流程

  1.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等)
  2. 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
  3. 保存提交回执(建议截图或打印)
  4. 关注系统状态,确认“已审核”或“已公示”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怎么办? 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或当地广电局重置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
没有业务也要报吗? 必须报,零业务也要填“无”
可以代办吗? 可以,但需授权委托书,建议由法人或专人操作

✅ 八、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有额外要求,如:

  • 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 要求财务审计报告
  • 要求节目样片或备案号

建议:年报前电话咨询属地广电局确认具体要求。


✅ 九、联系方式(总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热线:010-86091111
  • 技术支持邮箱:gbds@nrta.gov.cn

✅ 十、一句话总结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总局系统,填好年报,别拖,别忘,别侥幸。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填写模板零业务情况说明范本,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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