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每年进行的年度审核制度,目的是核查机构是否仍具备合法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资质。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制作公司
- 短视频MCN机构(如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其他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法人单位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审申报期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 → “年度审核”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审核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 见下方“年审材料清单”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初审 → 复审 → 总局备案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 不通过会通知整改或注销许可 |
✅ 四、年审材料清单(常规要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播出平台、合作方等)
-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属地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部分省份要求提供“节目样本”)
⚠️ 五、常见被驳回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人员不达标 | 无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或社保不全 |
| 无实际业务 | 一年内无任何节目制作记录 |
| 材料造假 | 虚假节目、虚假人员、虚假合作方 |
| 许可证过期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办 |
| 被列入黑名单 | 有行政处罚未处理完毕 |
✅ 六、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年审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限期整改 | 1个月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年审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七、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年审不换新证,但系统会更新状态为“年审合格”
- 如需变更法人、地址、名称等,需另行申请“许可证变更”
- 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参与电视剧、网络剧、动画片备案/发行
✅ 八、各地年审入口(部分)
| 地区 | 年审入口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制作机构年审 |
| 上海 | 上海市文旅局 → 广电类 → 年审系统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 → 制作机构年审平台 |
| 浙江 | 浙江省广电局 → 年审系统 |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人员社保、节目清单
- 如无证或业务暂停,可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可委托代办机构,但需确保其正规(可查广电总局备案)
📌 如你需要:
- 年审模板(Word)
- 节目清单样本
- 人员社保说明模板
- 某省年审入口链接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模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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