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年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或新办业务。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下载或截图保存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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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加盖公章
- 附加审计报告或节目样本
建议:登录你所在省的广电局官网或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确认具体要求。
✅ 七、建议操作步骤(快速版)
- 登录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报
- 下载回执
- 关注是否需线下补交材料(看地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