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年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或新办业务。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下载或截图保存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 五、未年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连续两年未报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加盖公章
  • 附加审计报告或节目样本

建议:登录你所在省的广电局官网或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确认具体要求。


✅ 七、建议操作步骤(快速版)

  1. 登录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年报系统”
  3. 填写并提交年报
  4. 下载回执
  5. 关注是否需线下补交材料(看地方通知)

📌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报入口或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4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