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审核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行业秩序。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动画制作公司
- 纪录片、综艺节目制作机构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适用)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
| 填写年审表 |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报表等 |
| 上传材料 | 营业执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审计报告等 |
|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无需换证;不合格将被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
✅ 四、年审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或涂改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制作等) |
| 经营情况 | 是否有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法律记录 | 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虚假备案等) |
| 财务情况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有审计报告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人员流失,不满足3名专业人员要求
- 未提交年审材料或材料造假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被广电总局通报)
✅ 六、年审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无需换证 |
| 限期整改 | 30日内补交材料或说明情况 |
| 不合格 | 许可证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七、年审系统入口(全国统一)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栏目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人员挂靠:如人员流失,尽快补充并签订正式合同
- 财务审计:找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 咨询属地广电局:各地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 示例:北京市广电局联系方式
- 电话:010-86095566(北京市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材料清单和模板。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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