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度报告制度,不同许可证的年报要求略有不同,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报说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这是最常见的广播电视类许可证之一,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
✅ 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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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在线填报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持证上岗人员、编剧、导演、摄像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年报不等于年审,但部分省份会结合年审一起进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年报
适用于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平台(如视频网站、IPTV、OTT等)
✅ 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系统”报送
- 平台运营情况(用户量、节目量、收入等)审核机制
- 违规整改情况
- 技术系统安全报告(部分平台需提交)
如何确认是否需要年报?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要年报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 是 | 国家/省级广电局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 一般不需要 |
✅ 建议操作步骤:
-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年报系统”或“许可证管理系统”
- 选择对应许可证类型,填写年报信息
- 提交并打印回执(部分省份要求盖章报送)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持证机构,建议每年2月底前完成年报,避免系统拥堵
- 若许可证已过期或不再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否则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