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度报告制度,不同许可证的年报要求略有不同,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报说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这是最常见的广播电视类许可证之一,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

✅ 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在线填报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持证上岗人员、编剧、导演、摄像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年报不等于年审,但部分省份会结合年审一起进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年报

适用于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平台(如视频网站、IPTV、OTT等)

✅ 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系统”报送

  • 平台运营情况(用户量、节目量、收入等)审核机制
  • 违规整改情况
  • 技术系统安全报告(部分平台需提交)

如何确认是否需要年报?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要年报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是 省级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是 国家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是 国家/省级广电局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一般不需要

✅ 建议操作步骤:

  1. 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进入“年报系统”或“许可证管理系统”
  3. 选择对应许可证类型,填写年报信息
  4. 提交并打印回执(部分省份要求盖章报送)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持证机构,建议每年2月底前完成年报,避免系统拥堵
  • 若许可证已过期或不再经营,应主动申请注销,否则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4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