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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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版权纠纷、违规播出等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需法人账号或机构账号)
- 填写年报表单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截图等,部分地区不要求)
-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五、未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影响许可证续办、变更、注销
- 连续两年未报,许可证将被吊销
- 影响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奖评优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和节目清单
- 3月中旬前完成提交,避免系统拥堵
- 保存截图或PDF年报回执,以备后续检查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首次年报,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操作指引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