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根据中国广电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持证单位每年需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作为许可证年检或延续的重要依据。
年报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公司、制作机构等)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部分省份也要求年报)
年报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延续或换证
(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从业人员、编剧、导演、摄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纪录片、综艺等)
- 发行情况(是否发行至电视台、网络平台)
- 营收情况(是否盈利、主要收入来源)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是否参与“饭圈”整治、劣迹艺人管控等
- 其他材料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节目样本或片花(部分抽查)
年报方式
- 线上申报: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如“北京市广电局年报系统”)
- 线下提交:部分省份仍要求纸质材料盖章报送
未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 许可证不予延续或吊销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申报、融资等
操作建议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年报” → 登录法人账号 - 填写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确保数据真实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列表、合规承诺书等
- 提交并打印:提交后打印年报回执,部分省份需盖章报送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写情况说明,部分省份可接受延期申请 |
| 公司无业务怎么填? | 填“无业务”,但需说明原因,不能空着 |
| 许可证快到期了,年报没过怎么办? | 必须先完成年报,才能申请延续 |
模板参考(节目制作机构)
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表
- 节目制作数量:0部
- 发行平台:无
- 营收:0元
- 从业人员:3人(编剧1、摄像1、后期1)
- 合规情况:无违规记录
- 备注:因市场原因,本年度未开展实际制作业务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操作截图指引。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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