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空壳公司”或违规操作。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节目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制作网剧、网综、短视频等)

✅ 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2月—3月 企业在线提交年审材料
初审与公示 3月—4月 省级广电局初审,公示“合格/不合格”名单
总局备案 4月—5月 不合格机构将被吊销许可证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3.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 人员社保记录(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
  5.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补充材料

⚠️ 注意事项:

项目 说明
空壳公司 无实际业务、无人员社保、无节目产出,直接吊销许可证
逾期不参加年审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许可证过期 年审≠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 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 后续处理
合格 继续持证经营,纳入下一年度监管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审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公示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如何操作(以北京为例):

  1.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年审入口
  2. 注册/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3. 上传材料 → 提交 → 等待初审 → 查看公示结果

✅ 小贴士:

  • 提前准备社保记录,避免临时补缴被认定为“虚假材料”
  • 节目产出证明可提供:上线平台截图、备案号、合作协议等
  • 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如律所或广电资质代办公司)处理,避免因材料不规范被驳回

📌 总结一句话:

“有业务、有人员、有产出、无违规”——就能顺利通过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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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给你具体省份的年审入口链接和截止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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