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制作机构业务”→“年度审核”
② 填报材料 提交《年度审核表》、财务报表、节目制作经营情况、人员变动等 需加盖公司公章
③ 省级审核 省级广电局初审 可能抽查或要求补充材料
④ 总局备案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 四、年审所需材料(常规)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含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等)
  4.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5. 持证机构信息变动情况(如地址、法人、股东等)
  6.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办公场地证明等)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原因 说明
未开展实际业务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可能被吊销
虚假材料 提供虚假合同、虚假财务报表等
人员不符合要求 无三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未按时提交 超过3月31日未提交,视为未参加年审

✅ 六、年审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审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
  • 未参加年审:自动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合作、投融资等

✅ 七、后续提醒

  • 年审合格后,许可证有效期仍为2年,但每年必须年审
  • 若许可证即将到期(如2026年到期),需在到期前3个月申请换证

📌 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提交,避免3月扎堆
  • 保留业绩证据:合同、播出证明、平台上线截图等
  • 如有变更:提前做工商变更+许可证变更,避免年审被卡

📞 查询方式

  • 登录系统后查看“年审状态”
  • 或拨打本省广电局市场处电话(如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66)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公司类型(如影视公司、MCN、短视频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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