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逾期视为未年报)。
  • 2025年年报时间: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 三、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要求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是否注销
节目制作情况 上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是否被列入异常名录
人员情况 主要管理人员、编导、摄像等核心岗位人数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招投标、融资、合作)
  • 许可证失效(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影响新证申请(法人或股东关联公司受限)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清单。
  2. 登录系统:用原许可证申请时的账号密码登录(如遗忘需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3. 填写并提交:逐项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会生成“年报回执”。
  4. 打印存档:建议打印年报回执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 七、地方差异(注意)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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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附加审计报告
  • 专项节目审查表

建议:1月底前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是否有额外要求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平台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如你需要,我可以提供:

  • 年报系统操作图文指南
  • 年报模板(Excel填写版)
  • 各地广电局联系方式清单

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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