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布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是“北京市广电局年检系统”) |
| ②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情况、无违法违规承诺书等 |
| ③ 初审 |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局初审 |
| ④ 复审 | 市广电局复审,必要时抽查或实地检查 |
| ⑤ 结果公示 |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 |
| ⑥ 盖章/换证 | 合格的,在许可证副本加盖年检章;整改的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可能吊销许可证 |
✅ 四、重点材料清单(建议提前准备)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社会效益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
| 持证人员情况 | 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 |
| 节目样本 | 部分省市要求上传1-2个代表性节目链接或光盘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低俗、虚假节目)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整改与后果
| 结果 | 后果 |
|---|---|
| 整改 | 限期30-90天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
| 不合格 | 直接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未参检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作废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系统拥堵。
- 真实业绩:哪怕只做短视频、网络剧,也要整理播出链接、合同、发票等证明。
- 咨询当地广电局:各地细则不同,建议拨打“注册地广电局传媒科”电话确认。
📞 八、常用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http://gdj.beijing.gov.cn
- 电话咨询:拨打“注册地广电局传媒科”或“政务服务中心”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通知入口和联系方式。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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