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适用于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左右(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官网发布) |
| 提交截止时间 |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略有差异) |
| 结果公示 | 4月~6月(公示未通过名单,可能注销许可证)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提交以下材料(线上系统填报+线下盖章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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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如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是否仍符合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其他补充材料(如合作合同、播出证明等)
✅ 四、年报系统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本地系统)
- 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部分省份使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被注销(公示后无异议即注销)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参考)
- 1月初:关注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官网发布年检通知
- 1月~3月:登录系统填写年报信息,上传材料
- 3月3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
- 4月~6月:查看公示结果,如有问题及时补正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没有实际业务,也要报吗? | 是的,哪怕没有业务也要“零申报”,否则视为未年报 |
|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年报吗? | 是的,年报和续证是两套流程,必须先完成年报 |
| 可以代办吗? | 可以,建议找有广电资质的代理机构,但需出具授权书 |
✅ 八、模板下载(可参考)
你可以在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或省局官网下载: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工作报告表》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
- 《财务报表模板》
📞 九、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热线:010-86091111
- 各省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北京市广电局:010-55565100)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会被注销,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公司、持有哪种许可证,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报入口链接+模板+操作流程。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