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业务系统”)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年度经营情况(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从业人员情况
- 是否有违规记录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证,未完成年报将不予换证 |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被公示通报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登录系统 → 检查账号密码(如遗忘需联系注册地广电局重置)
- 填写年报 → 保存并提交
- 截图或打印回执 → 留存备查
- 关注地方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看是否有补充通知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机构,部分省市有本地系统或微信群通知,建议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
- 若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可登录系统查看“年报状态”或拨打12345转广电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