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也纳入监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4月)
  • 逾期视为未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② 填写年报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数量、财务情况、人员变动、无违规承诺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许可证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
- 法人身份证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④ 初审 由注册地省级广电局初审 可能要求补正材料
⑤ 终审 & 公示 总局或省局终审 通过后可在系统下载《年检合格证明》

✅ 四、注意事项(高频踩坑点)

项目 要求
节目备案号 所有已播出节目必须有“节目备案号”(如京字第×××号),否则视为无业绩
财务数据 不得连续三年亏损,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人员要求 需至少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
违规记录 如有被行政处罚、节目下架、舆情事件,需如实申报,隐瞒将一票否决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限期整改(30日内)
  • 暂停许可证使用
  • 列入异常名录(全国公示)
  • 连续2年未年检 → 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其熟悉广电系统)
  • 节目备案:日常制作中务必及时为节目申请“节目备案号”,否则年检时无业绩

📌 附件:常用链接

  • 【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gov.cn
  • 【北京局年检通知】http://bjrt.beijing.gov.cn(每年1月发布)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机构类型,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检入口链接+模板+注意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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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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