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指定系统,填写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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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
| 经营情况 | 年度营收、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等 |
✅ 四、年报流程(以国家平台为例)
- 登录:https://zwf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模块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下载并打印《年度报告表》,加盖公章
- 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至当地广电局(如北京、上海等地)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忘记密码 | 可联系发证机关重置 |
| 信息变更 | 如法人、地址、股东等变更,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年报 |
| 无业务 | 即使当年无节目制作,也需“零申报” |
| 多家公司 | 每家公司单独年报,不可合并 |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续办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参与招投标、政府项目申报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名单)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的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填报(但需确保信息真实)
📌 示例:北京年报通知(2025年度)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所有持证机构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4月1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已注册系统、是否首次年报,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