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度报告工作,不同许可证的年报要求略有不同,以下是常见几种情况的说明:
✅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这是最常见的“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对象,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MCN机构、短剧制作方等。
📌 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要求)
-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
- 公司基本信息(是否存续、法人变更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等)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是否有外资、股东变更等敏感信息
📌 不年报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影响后续许可证延续或新项目备案
✅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年报
适用于拥有网络视听许可证的平台(如视频网站、IPTV、OTT等)。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通过省级广电局或国家广电总局平台提交
- 平台运营情况(用户量、内容量、收入等)审核机制建设情况
- 是否违规传播不良信息
- 技术系统对接监管平台情况
✅ 三、如何操作年报(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模块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下载并打印年报回执,留存备查
✅ 提醒:
- 逾期不报=自动列入异常名单
- 连续2年不报=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年报≠延续,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主动申请延续
✅ 需要我帮你查是否已年报?
你可以提供:
- 公司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可以帮你查是否已完成年报,是否被列入异常名单。
如你是短剧公司、MCN机构、影视制作方,建议尽快完成年报,避免影响后续短剧备案、拍摄备案、平台上线等业务。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