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电类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报报送工作,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大多数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MCN、网络平台等):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之一的机构,需按规定提交年报:
| 许可证名称 | 是否需年报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 是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 是 | 广电总局 |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由总局或省局发通知) |
| 报送截止时间 | 通常为3月31日前(以各省通知为准) |
| 未报送后果 | 列入异常名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三、年报报送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
- 持证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
-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纳税等)
- 违规记录自查(是否被处罚、投诉)
- 节目备案情况(重点网络影视剧是否备案)
✅ 四、报送方式
- 线上系统:多数省份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报送。
- 线下盖章:部分省份需打印年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邮寄或现场提交。
✅ 五、未报送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报 | 吊销许可证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 |
✅ 六、如何查询是否已年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机构查询”或“年报公示”栏目
- 输入机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 2月: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总局通知
- 3月15日前:完成线上填报
- 3月31日前:提交盖章版(如需要)
- 4月:查询是否公示为“已年报”
📌 特别提醒
- 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通常要求更严格,建议提前准备。
- MCN机构、短视频公司如持有许可证,也必须年报,即使当年无节目制作。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报是每年都必须做,不等于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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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填写模板(Word)
- 示例报告(PDF)
- 各省年报入口汇总表
我可以发你一份,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许可证类型即可。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