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参考)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
✅ 三、年检流程(简化版)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单位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人员、财务、节目制作情况、是否有违规记录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如有)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省级广电局初审 | 初审通过后报总局备案 |
| ⑤ 年检结果 | 三种结果: ✅合格 ⚠️整改 ❌不合格 |
不合格将注销许可证 |
⚠️ 四、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有严重违规记录(如传播非法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五、年检通过后
- 系统状态更新为“年检合格”
- 许可证继续有效
- 可正常参与节目制作、备案、发行等业务
✅ 六、未通过或未参加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备案、发行等业务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1月开始)
- 确保有实际节目制作业绩(如备案号、播出证明)
- 如无业绩,可考虑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 附:常用链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36/index.html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浙江等)通常也有本地通知
如你是具体公司人员,我可以帮你列一份年检材料清单模板或填写样例,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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