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报报送工作,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供你参考:
✅ 一、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进行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网站/APP)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等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 许可证类型 | 年报时间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3月31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3月31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 注意:逾期未完成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2024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等)
- 获奖与处罚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转让、出租许可证行为
✅ 四、年报方式
线上报送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f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度审核报告表》
线下审核(部分省份)
- 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要求线上+线下结合:
- 线上提交年报
-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盖章原件)至省级广电局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可能吊销许可证 |
| 提供虚假材料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1日—1月15日:登录系统,填写年报信息
- 1月16日—2月15日:上传附件(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等)
- 2月16日—3月15日:提交并等待初审
- 3月16日—3月31日:完成补正、盖章、线下递交(如需要)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用法人手机号找回,或联系省级广电局 |
| 节目清单怎么填? | 按实际播出/制作节目填写,需与备案一致 |
| 没有收入怎么填? | 填“0”,但不能空着 |
| 许可证快到期了? | 年报和续证可同步进行,但需提前3个月申请续证 |
✅ 八、模板下载(官方)
- 年报表格模板可在以下地址下载: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表格下载
✅ 九、如需我帮你检查年报内容
你可以把以下信息发我,我可以帮你预审:
- 机构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2024年制作节目数量
- 是否有处罚记录
- 是否有变更(法人、地址、股权等)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模板+注意事项。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