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面临许可证吊销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指定系统,填写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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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业务开展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财务情况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其他 是否有外资、股权变更、许可证续期需求等

✅ 四、年报流程(以国家系统为例)

  1. 登录: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登录账号(需注册)
  2. 进入“年报管理” → 填写并提交年报
  3. 下载打印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无节目制作,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许可证续期。
  •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有本地系统,需同步报送。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情况 后果
首次未报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连续两年未报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影响续期 许可证到期无法延续,需重新申请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人员名单)
  • 设置提醒:每年1月初启动年报流程
  • 如已失联或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信用受损

📌 附:常用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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