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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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进入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登录 → 年报填报
✅ 四、年报内容(重点)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后期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短视频等)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内容 |
✅ 五、未年报后果
- 首次未报: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连续两年未报:可能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影响业务:无法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无法备案重点网络影视剧
✅ 六、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
- 数据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追责。
- 保存截图:提交后建议保存回执截图或打印年报回执单,备查。
-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七、2025年年报提醒(当前为2025年)
- 2025年年报已于1月1日启动,将于3月31日截止
- 若你尚未填报,建议立即登录系统完成填报,避免被列异常
✅ 八、需要帮助?
如果你需要:
- 年报系统操作指引(图文版)
- 年报模板(零申报范文)
- 系统登录问题(如密码找回、账号锁定)
可以告诉我,我可以一步步带你操作。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