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类许可证的年度核验或年度报告工作,不同许可证的年报要求略有不同,以下是常见两类许可证的年报说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
✅ 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安排)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年报平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机构基本信息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如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 财务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年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年报前需完成财务审计(部分省份要求)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年报
✅ 适用对象:
持有该证的机构(如视频网站、IPTV、OTT平台等)
✅ 年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年报平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系统”
(由省级广电局通知具体入口)
- 平台运营情况(用户数、播放量、收入等)审核机制
- 违规整改情况
- 技术安全保障措施
如何操作(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使用机构账号登录(需法人账号)
- 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表
- 上传附件(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
-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
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提醒 |
|---|---|
| 忘记密码 | 用法人账号找回,或联系省级广电局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 |
| 没有审计报告 | 部分省份可暂缓,但建议补交 |
| 被列入异常 | 需补报并提交说明材料,申请移出 |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平台,如实填写年报,否则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一类许可证(如节目制作、网络视听、电视台、IPTV等),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年报入口和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