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市场秩序,清理“空壳”或违规机构。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节目、电视剧、纪录片公司)
- 国有/事业单位下属影视制作部门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面临许可证作废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 ② 填报信息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营收、人员、股权变更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许可证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身份证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如备案号、播出证明)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初审通过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
| ⑤ 年检结果 | 三种结果: ✅ 合格 ⚠️ 整改(限期30天) ❌ 不合格(许可证作废) |
结果可在系统查询 |
✅ 四、注意事项(高频踩坑点)
| 问题 | 说明 |
|---|---|
| ❗空壳公司 | 无实际经营、无节目产出,直接列为“不合格” |
| ❗财务造假 | 虚假报表一经查实,许可证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逾期不检 | 超过3月31日未提交,视为未参加年检,许可证自动失效 |
| ❗地址异常 | 营业执照地址与实地不一致,可能被驳回 |
✅ 五、年检通过后
- 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无需换发新证,原证继续有效
- 可正常参与节目备案、拍摄制作、发行等业务
✅ 六、未通过或逾期未检怎么办?
| 情况 | 处理方式 |
|---|---|
| 未参加年检 | 许可证自动作废,需重新申请(流程等同新办) |
| 整改未通过 | 30日内补正材料,仍不合格则许可证吊销 |
| 被吊销许可证 |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 七、建议(给机构负责人)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委托专人:建议由行政或法务专人负责,避免遗漏
- 保留证据:节目播出证明、合同、发票等建议存档3年以上
- 关注属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可能发补充通知(如现场核查)
✅ 八、常用链接
| 名称 | 链接 |
|---|---|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通知 | http://gdj.beijing.gov.cn |
| 全国节目制作机构名录查询 | https://www.nrta.gov.cn/col/col1341/index.html |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机构类型(如民营、国企、事业单位),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年检入口、模板下载、甚至样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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