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以近年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流程(简化版)
| 步骤 | 说明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 |
| 填写年报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变动、无违规承诺等 |
| 上传材料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等 |
| 初审 | 由省级广电局初审 |
| 总局复核 |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或复核 |
| 结果公示 | 年检合格名单将在总局官网或省级局官网公示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未开展实际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
-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低俗、虚假节目)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逾期不年检 = 自动视为不合格,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检是每年都要做;
- 跨省制作节目的机构,需向实际经营地广电局报备;
- 网络剧、网络电影制作机构也纳入年检范围(部分省份);
✅ 七、官方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系统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人员社保记录;
- 若公司无实际业务,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吊销影响信用;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检(但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2025年年检通知原文链接或提供模板材料清单,需要吗?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