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合作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导、技术人员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零业务 | 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要如实填写“无业务”,不能空着不报。 |
| 信息一致 | 与营业执照、许可证信息保持一致,尤其是法人、注册地址等。 |
| 盖章上传 | 部分省份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年报表格扫描件。 |
| 地方差异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有补充材料或线下提交要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 五、未报后果
- 首次未报: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连续两年未报:许可证可能被吊销,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信用:可能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政府项目等。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下载打印 → 4. 盖章扫描 → 5. 上传提交 → 6. 等待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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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贴士
-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或代理申请的许可证,年报通常不提醒,需自己记得报。
- 建议设置日历提醒,每年2月底前完成,避免3月系统拥堵。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广电局的具体年报通知链接或是否有线下提交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