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要求持证机构每年按时报送经营情况、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数据等内容。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需参加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财务情况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四、年报结果

  • 合格:正常保留许可证。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可能吊销许可证
  • 未年报:直接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招投标等。

✅ 五、注意事项

  1. 务必按时填报,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2. 数据真实,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可能被处罚。
  3.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无法申请延续。
  4.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人员名单等。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怎么办? 联系系统客服或当地广电局重置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浏览器360兼容模式
新成立公司要不要报? 只要持证,无论是否开展业务,都要报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填“0”,但不能空着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上传附件(如有) → 4. 提交 → 5. 等待审核 → 6. 打印回执(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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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广电总局系统,如实填写年报,否则可能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填写模板空白表格下载链接(模拟版),是否需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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