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许可证”):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系统为准)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年检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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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材料

需上传或填写以下内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表》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提交审核

提交后由省级广电局审核,审核结果一般为:

  • 合格
  • 不合格(限期整改)
  • 吊销许可证(严重违规或连续未年检)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未开展业务 仍需提交“零业务报告”,不能空白不填。
许可证过期 年检≠续期,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需办理换证
地址/法人变更 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参加年检。
系统关闭 3月31日后系统关闭,无法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年检

✅ 五、年检结果查询

登录系统后查看“年检状态”,或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错过了年检怎么办? 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补检,可能被罚款或列入异常名录。
年检不合格会怎样?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许可证被吊销还能再办吗? 可以,但需重新申请,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若因严重违规)。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提交。
  • 保留截图和回执,防止系统问题导致未提交成功。
  • 如有疑问,直接拨打属地广电局电话(比邮件更快)。

📞 联系方式(示例)

地区 年检咨询电话
北京 010-86091234(北京市广电局)
上海 021-24022222(上海市广电局)
广东 020-61292828(广东省广电局)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年检入口和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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