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负责,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许可证”)
- 包括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短视频MCN、制作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包括制作业绩、人员、财务、合规情况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 许可证正副本 年度财务报表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审核周期约10–20个工作日 |
| ⑤ 年审结果 | 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 不通过: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
可在系统查询结果 |
⚠️ 四、常见年审不通过原因
- 无实际制作业绩(零作品)
- 未备案或备案号造假
- 人员信息虚假(如无专职广电相关人员)
-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五、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无需换发,但需妥善保管年审章页
- 若公司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名称),需同步申请变更备案
✅ 六、未年审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审 | 许可证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年审不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注销 |
| 被注销后仍经营 | 属于无证经营,可被罚款或追责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2月提交,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有零业绩:可考虑“暂停经营”备案,避免被注销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其熟悉广电系统
📌 附:各地广电局年审入口(部分)
| 地区 | 年审入口 |
|---|---|
| 北京 | https://zwfw.nrta.gov.cn |
| 上海 | https://whlyj.sh.gov.cn |
| 广东 | https://gdj.gd.gov.cn |
| 浙江 | https://gd.zj.gov.cn |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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