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负责,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许可证”)
  • 包括影视公司、动画公司、短视频MCN、制作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全国统一)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用法人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包括制作业绩、人员、财务、合规情况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
许可证正副本
年度财务报表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审核周期约10–20个工作日
⑤ 年审结果 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
不通过: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可在系统查询结果

⚠️ 四、常见年审不通过原因

  1. 无实际制作业绩(零作品)
  2. 未备案或备案号造假
  3. 人员信息虚假(如无专职广电相关人员)
  4.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5. 未按时提交年报

✅ 五、年审通过后注意事项

  • 许可证无需换发,但需妥善保管年审章页
  • 若公司信息变更(如法人、地址、名称),需同步申请变更备案

✅ 六、未年审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审 许可证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年审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注销
被注销后仍经营 属于无证经营,可被罚款或追责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准备,2月提交,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有零业绩:可考虑“暂停经营”备案,避免被注销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其熟悉广电系统

📌 附:各地广电局年审入口(部分)

地区 年审入口
北京 https://zwfw.nrta.gov.cn
上海 https://whlyj.sh.gov.cn
广东 https://gdj.gd.gov.cn
浙江 https://gd.zj.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公司,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和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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