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适用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含国企、民营、事业单位等)。
- 注意:2023年起,许可证有效期由“2年一换”改为“永久有效”,但年检仍需每年办理,未通过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
2025年年检关键时间
| 环节 | 时间要求 | 备注 |
|---|---|---|
| 申报通道开放 | 2025年1月1日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开通 |
| 截止期限 | 2025年3月31日(预计)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补报机会 |
| 结果公示 | 2025年6月前 | 广电总局官网公布“年检合格”名单 |
年检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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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
网址: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入口。 -
填报材料(需PDF扫描件):
- 基础材料: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 业务报告:2024年度节目制作业绩(需列明作品名称、时长、播出平台,无业绩需零申报)。
- 财务证明: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需体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主营业务收入)。
- 人员证明: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需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简历或培训证书)。
- 无违规承诺:法人签字盖章的《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模板系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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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广电部门初审(5-10个工作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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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终审:重点核查“僵尸机构”(连续两年无业绩或人员空挂)。
2025年新增重点审查内容
- 短视频业务合规性:若机构涉及短视频制作,需勾选“网络视听节目制作”选项,并补充《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细则》培训记录。
- 外资筛查:股东追溯至自然人,若含外资(含港澳台)需额外提交《外资成分说明》。
- AI生成内容申报:使用AI合成的节目需在业绩中单独标注,并说明合成技术合规性(参考《AI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未通过年检的常见原因
- 业绩造假:虚构播出平台(如填写“某省卫视”但无法提供播出证明)。
- 人员不达标:3名管理人员中无一人持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职称。
- 财务异常:主营业务收入为0,但审计报告显示大额“节目制作成本”(疑似空壳公司)。
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暂停业务:6个月内不得新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等专项资质。
- 列入黑名单:机构及法人在总局公示系统标记,影响后续融资、招投标。
- 许可证注销:连续两年未参检,由省级广电局公告注销,3年内禁止重新申请。
建议操作
- 提前核对业绩:通过“中国视听大数据”(CVB)或播出平台开具《播出证明》佐证作品。
- 人员资质补救:若管理人员无专业背景,可突击报名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课程(7天出证,总局认可)。
- 系统错峰填报:2月15日前提交,避免3月拥堵导致退回修改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