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方式(线上为主)
-
登录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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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并提交材料:
- 《年度自检报告》(系统生成模板)
-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说明(含制作剧目清单、合作平台、播出情况等)
-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股权结构等)
✅ 四、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正常通过,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
- 有严重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未备案即发行等)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六、注意事项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年检是每年都必须做,不等于换证。
- 年检通过≠换证,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需申请换发新证。
- 若公司注销、停业、转型,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否则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 七、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 1月登录系统 → 2月准备材料 → 3月提交并关注审核状态
- 如被退回,及时补正 → 4月前完成整改
- 下载年检合格标识(部分省份提供电子回执)
📞 八、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大厅:010-86091799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本地年检通知)
如你是具体公司经办人,我可以帮你:
- 生成《年度自检报告》模板
- 检查材料清单是否齐全
- 提供往年被退回的典型案例参考
需要我帮你查你所在省份的年检通知或系统入口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