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参加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
✅ 三、年检内容
| 审查项目 | 说明 |
|---|---|
| 机构基本情况 | 营业执照、法人、地址、股东等是否变更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节目制作业绩 | 是否制作、发行过广播电视节目(需提供作品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
| 无违法违规记录 | 是否被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配备必要的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 |
✅ 四、年检材料(以北京为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度业务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年检表格(各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 五、年检流程(线上+线下)
-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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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信息:
填写年度报表,上传材料 -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结果公示:
年检合格名单将在官网公示,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业务(“空壳公司”)
- 未提交节目制作业绩(无作品、无备案)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行政处罚未整改
✅ 七、年检结果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整改 |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 八、注意事项
- 不年检=自动注销,不得再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
- 注销后如需重新申请,需重新走审批流程
- 建议提前准备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等材料,避免“空壳”被清退
📌 九、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建议:
- 每年12月前整理好节目制作记录
- 提前登录系统查看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 如未开展业务,可考虑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十、查询与咨询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
- 电话咨询:各省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北京局:010-8609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