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参加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

✅ 三、年检内容

审查项目 说明
机构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法人、地址、股东等是否变更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节目制作业绩 是否制作、发行过广播电视节目(需提供作品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无违法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等
人员资质 是否配备必要的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

✅ 四、年检材料(以北京为例)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度业务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年检表格(各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 五、年检流程(线上+线下)

  1.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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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报信息
    填写年度报表,上传材料

  3.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4. 结果公示
    年检合格名单将在官网公示,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注销许可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实际开展业务(“空壳公司”)
  • 未提交节目制作业绩(无作品、无备案)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已过期未续
  • 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行政处罚未整改

✅ 七、年检结果

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整改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
不合格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八、注意事项

  • 不年检=自动注销,不得再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
  • 注销后如需重新申请,需重新走审批流程
  • 建议提前准备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等材料,避免“空壳”被清退

📌 九、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建议:

  • 每年12月前整理好节目制作记录
  • 提前登录系统查看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 如未开展业务,可考虑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单

📞 十、查询与咨询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
  • 电话咨询:各省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北京局:010-86092066)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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