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的核心信息(2025年适用):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2025年)
- 通知发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2月由广电总局或各省局下发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3月31日前(各省略有差异)。
- 结果公布时间:6月底前完成并公示结果。
✅ 三、年审内容(重点)
| 审查项目 | 说明 |
|---|---|
| 机构资质 | 是否仍具备设立条件(如法人、无外资、有专业人员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有作品) |
| 违规记录 | 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节目违规、版权纠纷等问题 |
| 人员情况 | 是否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记录)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 |
✅ 四、年审材料清单(2025年通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年审报告表(各省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上一年度制作的节目清单(需附播出证明或版权证明);
- 3名以上专业人员名单及社保记录(需近3个月);
- 无外资承诺书;
- 无违规记录承诺书;
-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五、年审结果类型
| 结果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基本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 六、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直接列为“异常机构”;
- 许可证被注销;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参与招投标、节目备案、平台合作等。
✅ 七、年审入口(2025年)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
✅ 八、建议(2025年)
- 提前准备节目作品(如网络剧、短视频、纪录片、栏目等);
- 确保社保人员合规(3名以上,专业对口);
- 避免版权纠纷或违规记录;
- 如未实际经营,建议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强制吊销影响信用。
📌 如你需要:
- 某省年审表格模板(如北京、上海、广东);
- 年审报告范文;
- 节目作品清单模板;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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