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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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路径: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 年度报告 → 在线填报
所需材料(电子版):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如有)
- 无违规承诺书
- 其他广电局要求材料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需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行政处罚,甚至吊销许可证 |
| 补报机制 | 错过时间可补报,但需书面说明原因,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 |
| 地方差异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额外审计报告 |
✅ 五、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找回,或联系平台客服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11或Edge兼容模式,避开高峰时段 |
| 许可证已过期? | 需先完成年报,再申请续办,否则无法换证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署授权书)。
- 保存截图:提交成功后务必保存“回执”或“受理编号”,以备查验。
📌 示例:北京年报额外要求(2025年)
- 需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线下提交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窗口(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首次年报、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版年报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