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 项目 | |
|---|---|
| 机构基本信息 |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从业人员情况 | 持证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整改情况 |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填报: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需提交“零报告”。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追责,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
- 截图保存:建议填报后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五、未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 |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系统同步填报,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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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 拨打12345转广电局咨询。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初: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
- 1月中旬:准备财务数据、人员信息;
- 2月底前:完成在线填报;
- 3月初:打印回执,存档备查;
- 3月底:确认状态为“已年报”。
📌 模板下载(可选)
部分省份提供Excel模板预填,可在系统中下载,如: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查具体入口或是否有额外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