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
提交截止时间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可能略有差异)
审核结果公布 6月—7月(未通过将被列入“异常名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专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去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4.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纳税等)
  5.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整改情况)
  6. 许可证使用合规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转借)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暂停业务受理
  • 吊销许可证(连续两年未报)
  • 影响许可证续办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申请

✅ 五、操作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登录系统填报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人员名单)
  • 关注省级广电局通知(部分省份有补充要求)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否则视为未报

📌 示例:北京某制作公司年报截图(系统界面)

登录后界面会显示:
“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
状态:未提交 / 已提交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如你是具体单位人员,我可以帮你:

  • 提供年报模板(Excel/系统导出样例)
  • 检查是否已列入异常名单
  • 指导如何补报或申诉

需要我帮你查一下你所在省份的最新通知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6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