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外资(有限制)节目制作公司;
- 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广告公司等;
-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需年检。
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年检流程(以省级广电局为主)
| 步骤 |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财务数据、违规记录等。 |
|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① 年度报告表(盖章扫描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其他要求材料(如审计报告、节目样本等) |
|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审核(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 审核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未通过的,需限期整改或接受现场核查。 |
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实际开展节目制作业务(“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
- 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如制作传播不良内容);
- 未按时提交年报或材料不全;
- 人员资质不符(如无相关专业背景或社保记录)。
未年检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检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年检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吊销后 | 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建议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数据真实:尤其是“节目制作经营收入”需与税务数据一致;
- 人员社保:部分省份要求提供制作人员社保记录;
- 节目样本:部分省份要求上传1-2个代表性节目(如短视频、纪录片、网剧等);
- 外资限制:外资持股不得超过49%,否则不予年检通过。
建议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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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专人负责年检;
- 每年建立“年检档案”;
- 如业务停滞,可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吊销影响信用。
模板下载(官方)
- 年度报告表下载地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表格下载
如你需要:
- 具体省份的年检入口链接(如北京、上海、浙江);
- 年检表填写模板;
- 常见问题答疑(如无业务怎么填);
可以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和机构类型,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