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年检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业务。
✅ 一、年检适用对象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年检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是 | 省级广电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 是 | 国家广电总局 |
✅ 二、年检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时间:每年1月-3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检通知。
- 提交材料截止:通常为3月31日前。
- 结果公布:6月底前公布年检结果。
✅ 三、年检所需材料(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检申请表(系统填报后打印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人员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材料(如变更事项说明、股东结构图等)。
✅ 四、年检流程(线上+线下)
-
登录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
填报信息 → 上传材料 → 提交初审;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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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并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省级广电局;
-
等待结果(合格/不合格/需整改);
-
盖章返还许可证副本(贴年检合格标识)。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无实际经营 |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记录 |
| 虚假材料 | 提供虚假合同、发票、人员信息 |
| 违规记录 | 被行政处罚、节目被下架、通报批评 |
| 未按时提交 | 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材料 |
✅ 六、年检结果处理
| 结果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有效 |
| 需整改 | 30日内补交材料或说明,逾期视为不合格 |
| 不合格 |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业务 |
✅ 七、建议与提醒
- 提前准备:建议1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填报:尤其是节目数量、收入、人员信息;
- 关注地方通知:各省要求略有差异(如北京、上海、广东有细化要求);
- 可代办: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但需出具授权书。
📌 示例:北京广电局2025年年检通知(已发布)
- 通知链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 系统入口:北京广电政务服务平台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持哪种许可证,我可以帮你:
- 找到具体年检通知链接
- 提供模板材料(如业务报告、承诺书)
- 检查材料清单是否齐全
是否需要我帮你查你所在省份的2025年年检通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