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根据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的要求,持证机构每年需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否则可能影响许可证的延续或年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以下机构需提交年报: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要年报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机构) | ✅ 需要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 需要 |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如IPTV、OTT) | ✅ 需要(部分) |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延续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导、摄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纳税)
-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整改)
- 许可证使用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
✅ 四、年报方式
线上提交(主流方式)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使用机构账号登录(首次需注册)
- 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表》
- 上传相关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等)
线下提交(部分地区仍要求)
- 打印年报表格并加盖公章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省广电局、市文旅局)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逾期不报 | 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延续 |
| 信息不实 | 被查实后可能吊销许可证 |
| 许可证到期 | 年报是延续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 |
| 联系人变更 | 需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否则收不到通知 |
✅ 六、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新公司第一次年报? | 只要持有许可证,无论是否开展业务,都必须报 |
| 没有制作节目也要报? | 是的,填“无节目制作”即可,但不能不报 |
| 许可证2025年到期,今年还要报吗? | 必须报,否则无法申请延续 |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是否正常
- 2月: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信息)
- 3月1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
- 3月底前:确认属地广电局是否审核通过
- 4月: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备查
✅ 八、模板下载(官方)
- 登录系统后,可在“年报填报”页面下载:
- 《年度报告表(模板)》
- 《节目制作清单模板》
- 《财务报表模板(简易版)》
✅ 九、如你需要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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