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系统为准)
主要包括以下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许可证信息 |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是否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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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填写并提交:
- 使用机构账号登录(首次需注册)
- 填写年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截图等)
- 提交后等待属地广电局审核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逾期不报 | 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期、项目申报 |
| 信息不实 | 一经查实,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 许可证到期 | 年报是续期的前提,务必提前准备 |
| 地方差异 | 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有本地系统或补充要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通知 |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 1月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
- 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记录等
- 2月底前完成填写并提交
- 3月初关注审核状态,如有退回及时补正
- 3月底前完成全部流程,截图保存回执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没有制作节目,也要报吗? | 必须报,哪怕为零申报 |
| 公司刚成立,也要报吗? | 只要持有许可证,就要报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换浏览器(IE、Edge、360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 八、联系方式(建议收藏)
- 国家广电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1766
- 北京市广电局咨询电话:010-55565199
- 上海市广电局咨询电话:021-24022188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当地年报入口和是否有补充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