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人员情况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持证人员情况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整改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零申报 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也必须“零申报”,否则视为未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招投标等
截图保存 提交后建议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地方差异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附加审计报告,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微信群通知

✅ 五、未报后果

  • 第一次: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连续两年未报: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影响换证:许可证到期将无法换发新证;
  • 影响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平台合作等将受限。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打印回执 → 4. 关注地方广电局是否需补交纸质材料 → 5. 截图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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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常用链接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当地广电局是否有额外要求(比如是否需线下提交、是否需审计报告等)。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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