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报报送工作,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供你参考:


✅ 一、适用主体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进行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网站/APP)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广播电台)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VOD业务)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许可证类型 年报时间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每年1月1日—3月31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级初审)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每年1月1日—3月31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 每年1月—3月 总局/省级局

⚠️ 注意: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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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
  3. 持证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等专业人员)
  4.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通报等)
  5.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审计报告)

✅ 四、报送方式

  • 线上报送: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报系统
  • 线下报送:部分省份仍要求纸质材料盖章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 五、操作流程(简化版)

  1.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选择“年度报告” → 填写表单 → 上传附件
  3. 提交后等待省级广电局初审
  4. 初审通过后,总局备案完成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年报怎么办? 立即补报,并写说明材料,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
公司无业务也要报吗? 必须报,零业务也需提交“零报告”
年报是否收费? 不收费,但如委托第三方代办可能产生服务费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
  • 设置提醒:每年2月底前完成,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机构注销,应先完成年报再申请注销

📌 附:2025年广电总局年报通知(已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 文号:广电办发〔2025〕XX号(2025年1月发布)

如你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入口链接+模板+注意事项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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