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各省广电局统一组织,主要面向持证机构(如影视公司、节目制作公司等),年报是每年必须完成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报送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年检,甚至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4月底,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视为异常,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持证情况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经营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记者人数
节目备案 是否完成节目备案(如网剧、网络电影)
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通报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逾期后果 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续期、项目申报、资金扶持
信息真实性 虚假填报可能被撤销许可证
节目备案 若制作网剧、网络电影,需同步完成“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
地方差异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有本地系统或补充要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五、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新办许可证也要年报吗? 是的,只要持证,无论是否开展业务,都必须年报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可填“0”,但需说明原因(如筹备期、未开展业务)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年报吗? 必须年报,否则无法续期
年报后还要年检吗? 部分地区合并为“年报+抽查”,不再单独年检,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1. 1月1日起: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2. 填写年报:如实填写机构信息、经营数据
  3. 提交打印:提交后打印《年报回执》留存
  4.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上海等地可能要求线下提交或补充材料
  5. 4月前完成:避免系统拥堵或逾期

✅ 七、模板下载(部分省份提供)


✅ 八、如需代办或咨询

如你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本地广电协会、代理机构,但需确保信息真实、授权合法。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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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已注册系统账号是否制作过节目,我可以给你具体填报指引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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