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材料,也叫“年检”或“年报”


✅ 一、哪些机构需要提交年报?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要年报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是 省级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是 国家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是 国家/省级广电局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材料提交截止 3月31日前(各地略有差异)
审核结果公布 6月~8月
不合格处理 限期整改,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所需材料(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2.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表(法人、注册地址、联系人等)
  4. 节目制作样本(部分省份要求提交)
  5.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6. 系统填报截图(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四、年报系统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登录系统填报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暂停业务受理
  • 许可证失效或吊销
  • 影响后续换证、升级、融资、上市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2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注意查验资质)。
  • 关注地方通知:各省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示例:广东省2024年年报通知截图(供参考)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于2024年2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机构于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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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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